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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讨债公司;民法典未约定保证期间怎么算的
2025-11-11 |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一、民法典未约定保证期间怎么算的


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算六个月。这期间债权人未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债权,保证人免责。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无规定或不清,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宽限期届满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民法典中抵押登记有何规定?


《民法典》中规定,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抵押人应当提供抵押财产的相关资料,协助抵押权人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核发抵押登记证明。总之,抵押登记对于抵押权的设立和对抗效力具有重要意义,是保障抵押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三、民法典约定保证期间未约定怎么办


若民法典约定保证期间未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总之,未约定保证期间时,法律规定了特定的期间,超过该期间,保证人可能免除保证责任。需注意在规定期间内及时采取相应法律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